为做好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10月14日至16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会同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三次座谈会,分别邀请涉农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就法规草案进行研讨。
座谈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学习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乡村振兴促进法制定的重大意义,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多个方面,结合天津实际,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操作性强的修改建议,为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完善作出贡献。